大郎书屋

字:
关灯 护眼
大郎书屋 > 重生之吴霸春秋 > 第307章 教化万民

第307章 教化万民(2/2)

第二次是赵盾(即赵宣子)为晋国执政时制定的《常法》。
    第三次是范宣子制定的刑书。
    第四次是范宣子所作并予以公布的刑书。
    这是继郑国公布成文法之后,晋国开始正式公布成文法。
    值得一提的是,晋国公布成文法曾受到孔子的批评。
    楚国在春秋时曾两次制定法律。
    第一次是楚文王时作《仆区法》。
    仆区之法犹近世的窝藏法。
    第二次是楚庄王时作《茆门法》。
    依照《茆门法》规定,诸侯、大夫、公子入朝时,车不得进入宫门,以保障国君的安全。
    总体而言,现在各个诸侯国的法典,都只是为保障国君与贵族们的权益,少有涉及到黎民百姓的。
    “长卿、少伯,寡人以为,我吴国而今以仁义礼智信,教化万民,已经行不通。”
    庆忌摇摇头道:“人心隔肚皮,难以看穿,难以看透。寡人不能要求国人都像季子、孔丘这样的圣贤君子一般,洁身自好,不去做违法之事。”
    “然,有法可依,违法必究,吴国却是不可不为之。”
    闻言,范蠡与孙武不禁对视了一眼。
    “不知大王作何打算?”
    “寡人欲在我吴国立法,择天下列国之法令条文,去其糟粕,或另辟蹊径,以人为本。”
    “若杀人者,有故意杀人,失手杀人,蓄谋杀人,自卫杀人等,吴法当不问缘由。”
    “故意杀人者,死;失手杀人者,流放戍边三年,或服劳役三年;蓄谋杀人与自卫杀人者,皆无罪。”
    庆忌澹澹的道:“法不诛心,法诛于行。以此为准则,我吴国当立法,以约束国人,知法守法!”
    文学网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求书或内容有问题?点击>>>邮件反馈
热门推荐
下厨房 狼窝(肉监狱) 熟人作案by阿司匹林笔趣阁 (快穿)吃肉之旅 碧荷 绝品儿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