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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九章 人生何处不青山(1/3)

    “我看到弹幕发了个“熊失其鹿”,这个词语用得好啊!”
    “秦失其鹿,天下共逐之,这句话出自汉代著名史学家,司马迁的史记。”
    “具体意思就是指秦朝失去了统治地位,熊失其鹿,大概想说,我来了之后,那头棕熊便不再是雪山的霸主了,这样理解,应该没啥毛病吧?”
    陈宇笑了笑,伸手将割下的鹿心把住,然后将里面的心头血滴入酒瓶当中。
    “鹿血可是好东西,但最好不要直接饮用,用烈酒制作成鹿血酒,也是大补。”
    面前这头驯鹿很年轻,鹿角分叉只有四五个,且基座尚高,也就五六年的雄鹿。
    体型仅有八十公分左右,重不到一百斤。
    它是陈宇在雪山里遇到的第三只猎物,也是警觉性最差的一个。
    而且不知怎的,这头驯鹿的体力似乎不太好,跑得并不算很快。
    第一次投掷标枪,就扎中了!
    在夜幕来临的前一刻,自己总算是有了收获,这让陈宇非常开心。
    “鹿的内脏并不能全部食用,再抛去皮毛和骨头,净肉大概能有四五十斤,未来三天,我都不必为食物发愁,可以安心的搭建庇护所了。”
    腥臊的热气在雪地上蒸腾,多余的鹿血没有办法采集,只能够让它随意的流淌在雪地里,凝结成暗红色的冰晶。
    放完了血液,将内脏塞回驯鹿的肚子,陈宇一手提着标枪,一手抓着鹿脚,将其朝着营地的方向拖去。
    挖雪洞,砍树,生火,制作桦皮桶,用平底锅一遍一遍的融化积雪。
    花费两个多小时,陈宇总算将鹿皮和鹿肉清洗干净。
    第一顿就是硬菜,碳烤鹿排。
    半扇鹿排,重六七斤的样子,直接用树枝架着,悬在碳火上炙烤。
    借着碳火的亮光,陈宇坐在树干上,用锉刀打磨着骨钉。
    他打算等鹿皮烘干之后,给自己做顶帽子,做副手套。
    平底锅里烧着雪水,开锅之后,陈宇刮了些白桦茸进去,权当茶水饮用。
    白桦茸是一种非常名贵的药材,定期饮用白桦茸茶,不仅能够降低血糖,还能够预防高血压和癌症。
    先前的饼干罐子,就是陈宇装茶的容器。
    待得白桦茸茶的温度稍微降下来一些,陈宇浅浅的品了一口。
    “没什么味道,淡苦中带点儿木香,当然,比白水要好喝。”
    “你们听到什么声音没有?”
    陈宇目光直勾勾的盯着不远处的烤鹿排。
    “滋滋的声音,鹿肉里的油脂,被高温炙烤之后,在肉质间。”
    “无论过去多久,烧烤这种烹饪方式,永远不会过时。”
    “我的碳烤鹿排已经好了……”
    陈宇将手中的锉刀和骨钉扔进工具箱,用雪搓了搓手,将烤好的鹿排取了下来。
    随手掰下一根,也顾不上滚烫的温度,便张嘴咬了一口。
    “喔……嗦,好烫……”
    陈宇被烫得龇牙咧嘴,但这丝毫阻止不了他急切的心情。
    吹了两下,便又继续啃食起来。
    吃东西的时候,他向来不喜欢说话的。
    一根,两根,三根。
    一个多小时,鹿排骨已经烤得很干了,上面的筋肉已经脱骨,很轻易就能撕下。
    啃干净的骨头,直接扔进碳火当中,成为了薪柴。
    整扇鹿排,被陈宇风卷残云一般解决,打了个饱嗝,他的神色无比满足。
    “每一个肉食主义者,都对烧烤有着特殊的情怀,焦褐感,肉汁儿,一口咬下,鲜香味在唇齿间爆开,冲击着每一个味蕾,那种感觉,很难用言语来形容。”
    “虽然没加调料,但鹿肉本身就有淡淡的咸味儿,因为鹿血放得并不干净。”
    “除了原始的肉香以外,味道真没啥好吹的,不过也是真的满足。”
    “肉质呢,很老,筋肉韧性很强,对牙口不好的人来说,不是很友好,略微有些腥臊,如果有时间,用烈酒和浆果腌制一下再烤,吃起来一定要美味得多。”
    “可是在这种环境下,真的不能再要求更多了,感谢这头年轻的驯鹿,我想我会永远记得这一顿碳烤鹿排,给我带来的满足感。”
    “也感谢各位,能在这么晚还收看我的直播,干杯!”
    陈宇举起罐子,将剩余的白桦茸茶,一饮而尽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呼!
    马灯的玻璃罩里,明亮的火光将整个雪洞照得透亮。
    两年多过去,下方的油盏里,煤油还有一大半,天气太冷,让它挥发浪费的部分,并不多。
    陈宇喜欢这台马灯,总觉得它很有年代感。
    晚上十一点过,他已经下播了,有时间处理手机中堆积如山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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