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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红楼离骚(为黄金萌头号墨粉加更78)(5/5)


    爱情,只会分走他的大半个身家。
    他之所以这么问,不过是觉得,“假冒伪劣”的极光之意和二胡更配而已。
    宗意虽然阻挡了聂广义的视线,却没有对他的需求视而不见。
    连楼都不用上,直接去“宋代酒肆”的库房,拿了一把二胡出来。
    聂广义无法相信,此刻的自己,身处“极光之意”。
    哪怕是带引号的,也觉得膈应。
    见聂广义一直不接,宗意只好出声提醒:“喏,二胡给你。”
    嘴上说的是给你,表情却一点都不相信。
    宗意把情绪写在了脸上,她不相信求抱怪蜀黍能在古典乐器方面有什么建树。
    摆明了和那些想把姐姐从她身边抢走的坏哥哥是一样一样的。
    也不完全一样。
    更老,更怪,更坏。
    聂广义被刺激到了。
    他接过二胡。
    拉出一个噪音。
    又拉出一个噪音。
    又双叒叕拉出很多个噪音。
    程诺、宣适和宗意的耳朵,都受到了蹂躏。
    聂广义一点歉意都没有,装模作样的调整了一下琴弦。
    然后就有了比又双叒叕更多的噪音。
    至少过了两分钟,聂广义才终于消停。
    “我问你姐姐有没有二胡,是想用一首高难度的歌,给她的舞蹈伴奏。”聂广义自己技术不定,还开口鄙视宗意,说道:“你的话,肯定没这个实力。”
    “你看过我跳舞吗?就说我没有实力?”宗意在心里面默念了至少800遍【坏蛋怪蜀黍】。
    虽然,她的舞蹈是姐姐在家教的。
    可每一年,学校舞蹈队选队长,她都是当仁不让的。
    “你很有实力是吗?”聂广义对宗意的态度一点都不友好。
    “还可以的。”宗意谦虚回应。
    如果不是爸爸和姐姐都和她说,做人要有礼貌。
    宗意肯定还要加上一句:【我的舞蹈实力肯定比你二胡水平,高了一万倍不止。】
    “那好吧,我们试试。”聂广义作势要开始演奏。
    宗意赶忙拒绝:“你刚才那样拉琴,我确实是没办法给你伴舞的。”
    聂广义压根也不管,毫无章法地拉了一大堆没有意义的音符。
    紧接着,说了一句:“开始吧。”
    然后,聂广义就开始了他的表演。
    拉二胡的动作,快得像是打蛋器在工作。
    这样的节奏,怎么可能拉出什么好听的声音?
    很快地,宗意就愣住了。
    二胡的琴弦,在聂广义看似毫无章法的拨弄下,幻化出了一首极为动听的《野蜂飞舞》。
    宗意从来都没有想过,《野蜂飞舞》这首曲子,还可以用二胡来演奏。
    宗意很喜欢郎朗版的《野蜂飞舞》,每次看,都觉得郎朗的手,像是被装了八倍速的快进。
    也听过很多个国家的小提琴版。
    西洋乐器和二胡拉出来的感觉,可谓大相径庭。
    宗意知道自己犯了两个错误。
    第一,怪蜀黍真的会二胡。
    第二,她真的没办法伴舞。
    这一首堪称天秀的《野蜂飞舞》,效果是立竿见影的。
    惊呆了一楼工作室的众人。
    吸引了在五楼天台打太极的宗极。
    让梦心之打破了跳完舞一定要先回三楼洗个热水澡的习惯。
    让在睡梦中被噪音吵醒,直接穿着睡衣从四楼下来准备骂人的梦兰,情不自禁地停下来听。
    在所有被震慑住的人里面,受惊程度最大的,当属宣适。
    和聂广义做了十几年兄弟,却从来没见他拉过二胡。
    聂广义一直声称自己对一切古典元素过敏。
    别说是二胡,就算是古法豆腐,聂广义知道了也是不吃的。
    宣适看着聂广义出神。
    难道建筑和音乐是相同通的?
    难道天才就应该想达·芬奇那样,是触类旁通的?
    一曲终了,聂广义抬起头,就看到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。
    明眸善睐,靥辅承权。
    “义哥哥,你好厉害啊!”
    宗意一点都不带节操地直接变节了。
    在心里默念过800遍的称呼,都被她无情抛弃。
    好像她原本就准备喊【坏蛋怪蜀黍】义哥哥似的。
    聂广义却把视线投向了梦心之:“姑娘,意下如何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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