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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二章 天煞孤星(1/3)

    除了武力值,宣适的成绩也是极好的。
    他在温州中学,能排年级前二十。
    只要不和聂广义那种不讲道理的天才比,宣适也是妥妥的学霸人设。
    程诺的爸爸妈妈一直都对宣适不错。
    总归,家里的经济条件摆在那里,多养一个小孩也没有关系。
    对于程诺的爸爸妈妈来说,抚养宣适,在某种程度上来说,算得上是负支出。
    程诺在念书方面一窍不通,哪怕是九年义务教育,也不怎么能跟得上。
    如果家里没有宣适,他们需要找一个高端住家家教。
    住家家教和保姆从来都不是一回事。
    即便是在程诺和宣适成长的那个年代,有教师证的住家家教,每个月的工资也都是五位数。
    基本上相当于同时期外企新进员工的两倍的工资。
    更是同时期学校老师工资的四倍以上。
    乍一听,这个工资很是有些离谱。
    认真想一想,却也情有可原。
    别说是二十年前了,现在也一样还有很多人,觉得住人家里的就是保姆。
    有教师证的人,谁不愿意去学校教书,成为受人尊敬的人民教师?
    这就好比,通下水道比做程序员赚钱多,又有几个在办公室的程序员愿意起早贪黑地去给人通下水道?
    自称码农的人基本不太可能真的回去种田。(飞黄腾达了在自己的别墅院子里面拥有一块菜地那种情况除外。)
    住家家教本来就很稀缺,男性更是凤毛菱角,真要请的话,价格基本就是翻番。
    当然了,通常情况下,家里有男孩子,才会请男的住家家教。
    宣适属于特殊情况。
    他除了没有教师资格证,其他的各项条件,都比程爸程妈原来请过的住家家教要好很多。
    至少,程诺再也没有被就读的私立学校劝退过。
    在小宣老师出现之前,这样的情况,已经出现过两次。
    程爸爸程妈妈很快就觉得自己捡到宝了。
    他们对宣适很好,一应生活水准,全都比照程诺。
    可这话又说回来,对宣适好是一回事,宣适要和程诺有点什么,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。
    他们倒也没有想过要找一个家里有钱的女婿一类的。
    如果真这样的话,宣适这个“孤儿”的条件其实不算太差。
    宣适爸爸妈妈留下的财产,以他当时十岁的年纪,肯定是守不住的。
    别的不说,楼上邻居的索赔,都够他喝一壶。
    有了程诺爸爸妈妈的介入,情况就不一样了。
    宣适家里着火,导致了楼上邻居家里的损失,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,但宣适也是受害者。
    一家人就剩他一个。
    既不是他纵的火,也不是他家里人不小心导致。
    哪怕闹到法院,楼上邻居的诉求,也不可能会得到支持。
    程诺的爸爸妈妈在这件事情上,非常强势地保住了宣适的利益,并且帮他打理。
    宣适对这些也比较没有所谓。
    他什么都不想要,只想有个家。
    从法律意义上来说,宣适在纵火案之后,就不再有过家。
    程诺的爸爸妈妈对宣适很好,却没有收养他。
    程爸程妈有点迷信。
    他们真正在意的,是宣适“天煞孤星”的命格。
    程诺是独生女。
    自身的条件摆在那里。
    程爸爸程妈妈不求女儿能嫁得有多好,只求女儿一生顺遂。
    程诺刚上初中,她的爸爸妈妈就能明显感觉到,女儿对宣适的那种情感,不太像是兄妹之间的。
    程诺什么都开窍很晚,偏偏情窍开的比别人都早。
    宣适那会儿已经青春期了,哪怕男孩自己开窍晚一点,也已经没有多少时间。
    宣适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程诺的爸爸妈妈安排转学去的上海中学。
    原本想着,距离能让女儿慢慢冷静下来。
    哪怕真要谈恋爱,怎么也得等到了成年再说。
    没曾想,这个决定直接把程诺给逼急了。
    宣适去上海念书,那她就也要去。
    不同意就绝食。
    一绝食又是三天闹到直接进了医院。
    奈何她的爸爸妈妈这次铁了心。
    这还不算完,还要安排程诺出国。
    宣适刚到上海,又急急忙忙赶了回来。
    他了解程诺。
    程诺根本没有在国外独立完成学业的能力。
    程爸程妈对宣适表示了认同。
    他们也深知自己女儿不是念书的料。
    正儿八经的那种学校显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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