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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 青梅竹马(2/2)

    一直到这个时候,宣适的人生都可谓得天独厚。
    可惜,好景不长。
    一场大火,带走了宣适的家,和他所有的至亲。
    那是一桩纵火案,宣适也是纵火犯的目标之一。
    着火的那一天,宣适教了一晚上,都没能让程诺明白5+6为什么等于11。
    宣适准备和爸爸妈妈回去的时候,程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拖着宣适,再三保证:“明天睡醒再教一遍,肯定能学会!”
    程诺哭得过于伤心,宣适的爸爸妈妈只好让儿子暂且留下。
    宣适这才得以幸免于难。
    一夜之间,他没有了家,更没有了家人。
    事发之后,宣适并没有直接沦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。
    别的不说,爸爸妈妈至少给他留下了另外三处房产,都是极具投资价值的好地段,好小区。
    问题在于,宣适当时还不到十岁。
    一直以来,都是个被保护得很好的小少爷。
    他不懂人间疾苦,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。
    从法律的角度来说,他家是遭人纵火,不需要赔偿邻居家里的损失的。
    但是,纵火的人已经进去了,且一无所有。
    蒙受了损失的邻居,直接闹到了宣适爸爸妈妈的葬礼上。
    火灾发生的时候,楼上的这户没人在家。
    除了房子本身的损失,宣适家的大火,还烧掉了邻居家里的好几幅画。
    每一幅都是花了好几百万拍卖来的,还没算收藏了十年的溢价。
    为了房产,上赶着想要收养宣适的亲戚一看,三套房子加起来,还没有楼上一家人要求的赔偿金额高。
    这也使得十岁的宣适小朋友,直接从香饽饽变成了烫手的山芋。
    程诺在这个时候出现了,他拉着宣适的手,和他说,【阿适,以后,我家就是你家】。
    程诺的爸爸妈妈其实也不想招惹这些是非。
    奈何程诺异常坚持。
    为了让宣适留下,程诺绝食了整整三天。
    宣适算得上一夜长大。
    他需要面对的事情有很多。
    凌驾于所有的事情之上的,是好好保护程诺。
    这是宣适幸福童年的终点,也是他武力值的起点。
    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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